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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开质强县办〔2012〕11号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争创浙江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和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浙质强办[2012]9号)的通知,请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各领域的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对照《关于印发<建设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推进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四个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质强办[2012]4号)中的创建标准,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浙江省质量建设示范单位,并于11月28日前将《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填写完整后上报县强县办,原则上每个领域要求上报一家以上单位。联系人:单鹏,电话:6017790。
附件:《关于争创浙江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和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浙质强办[2012]9号)
开化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开化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