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12〕119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光山县22名小学生被砍伤事件的通报》(教电〔2012〕43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光山县22名小学生被砍伤事件的通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83号)等文件分别于
一、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全县各校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高度重视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三防”建设。要严格按照浙委办〔2010〕66号、浙公通字〔2010〕104号及浙江省《DB33/768-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学校部分)标准进行“三防”配备,要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教师的培训,使其能熟练使用各类安防设备,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真正发挥安防设施效用。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特别是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组成护导队,安排护导教师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化解
全县各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除化解工作,重点排摸校内和校园周边有可能侵害学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隐患。对摸排出来的隐患,用交办单形式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并进行跟踪督办。对排摸不深入、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件的,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全县各校要结合本次和近年来发生的校园砍杀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各校要教会学生掌握应对歹徒入侵校园作案的基本安全常识,特别是发现歹徒进入学校后要迅速撤离现场,并大声喊叫求救。要通过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避险能力,及时保护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四、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县各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各处室的相关安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和校园防暴力等应急演练。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把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做实、做细。进一步加强对各校安全信息及相关材料上报情况的督查和落实,确保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对发生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现象的学校及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