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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交【2012】81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质量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开政发[2012]5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县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对象及范围
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
考核范围: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养护与管理的乡道、村道公路。县道公路的检查考核按照上级公路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乡镇(工业园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总分100分,具体考核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组织实施(3分)。成立专门养管机构,分管领导、专(兼)交通管理员到位,养护工队伍健全;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好辖县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
(二)路基(18分)。路肩不积水,无高、低路肩;表面整洁,无长草。
(三)路面(28分)。路面平整,定期清扫,保持清洁,路拱饱满,无坑洞;路面早期病害控制良好,路况无明显恶变。
(四)桥梁(4分)。桥面平整、整洁、无病害,栏杆、扶手、桥梁两端示警桩顺直、美观、完整无缺损,按规范油漆;桥头接坡平顺、无明显跳车,伸缩缝完好,泄水孔排水畅通;桥梁每月定期检查,汛期应加大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构)件病害,及时修复;发现危桥,应及时设立警示、警告标志。严重危及安全的,应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五)排水设施(10分)。保证排水畅通,边沟和涵洞经常疏通,无淤积,无杂草丛生,桥面无积水。
(六)附属设施构造物(4分)。示警柱、公里牌、百米桩、标志牌、反光镜等设施完整、清洁、顺畅、清晰;构造物完好。
(七)路政管理(10分)。保障公路畅通,公路接线规范。及时查处、举报占用、挖掘公路现象;制止建筑控制县违法建筑。
(八)突发性事件处理(5分)。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致使公路交通中断,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通、抢修,落实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九)公路安保(5分)。公路防护设施设立、修复、刷新,临水临崖及危险地段巡查、防范、处治到位。逐年开展公路安保设施提升工程建设。
(十)公路绿化(3分)。公路行道树绿化种植到位,补缺及时,日常护管到位。
(十一)资金统筹(10分)。乡镇(工业园区)配套养妒管理经费: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各乡镇(工业园区)将上、下半年养护配套资金足额交至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府办牵头,财政、交通、审计、交警等部门参加,建立“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各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县域内新闻媒体予以通报。检查考核分平时检查和日常指令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集中检查考核,根据公路养护生产的不同季节和生产特点,有重点地检查养护作业项目和内容。
四、考核方式
(一)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性与定时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原则上每年2次。
(二)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农村公路所在乡镇辖区范围,制定指令性工作交办单,所有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考核。
(三)考核标准依据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检查评定标准。
(四)每半年开展“十条进步最快公路’’和“十条得分最低公路”评比,“十条进步最快公路’’评比采取“有则评、无则不评”的原则,对纳入当年文明公路创建或提升工程(含安保设施提升)的项目不列入“十条进步最快公路”参评。评比依据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外业检查考核评定标准》。被评为进步最快的公路按每公里4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其中70%作为养护经费奖励乡镇(工业园区),30%直接奖励养护管理人员。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的,则不评“得分最低公路’’。
(五)每次考核分均在9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六位的为年度先进单位。
五、评分办法
考核总得分=平时检查和日常指令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分×50%+集中检查考核分×50%。
六、奖励补助
(一)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根据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对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工业园区),按照相关政策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农村公路养管计划,造成农村公路失养损坏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考核综合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等路,补奖经费100%;得分在85-90分为良等路,补奖经费为80%;得分在70-85分为次等路,补奖经费为60%;得分70分以下为差等路,补契经费为30%。
补奖经费从省拔和县财政日常养护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道为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按半年考核拨付。
乡镇(工业园区)日常养护配套经费已足额交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的,按季度足额拨付。
(三)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安保工程、标志标线、水毁修复、绿色通道等养护工程除纳入省年度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外,资金差额部分以及未列入省年度补助资金预算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由县财政补助、乡镇(工业园区)配套、村自筹解决。工程计划由各乡镇(工业园区)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县财政补助部分,由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评定标准
附件
开化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评定标准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 分值 | 扣分标准 |
| 一 | 组织实施 | 建立公路养管机构,分管领导,监管员到位,养护工队伍健全;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好本辖县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 | 3 | 未设立机构,管养人员不到位,扣1-3分;未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制度或有制度未执行,扣1-3分。 |
| 二 | 路基 | 路肩不积水,无高、低路肩;表面整洁,无长草。 | 18 | 达不到养护要求的酌情扣分。 |
| 三 | 路面 | 路面平整,定期清扫,保持清洁,路拱饱满,无坑洞。 | 28 | 路面不清洁,扣2-14分;坑洞未及时修补,路面不平整,扣2-14分。 |
| 四 | 桥梁 | 桥面平整整洁无病害,栏杆、扶手、桥梁两端示警桩顺直美观完整无缺损,按规范要求油漆;桥头接坡平顺、无明显跳车,伸缩缝完好,泄水孔畅通。 | 4 | 达不到养护要求的酌情扣分。 |
| 五 | 排水设施 | 保证排水畅通,边沟和涵洞经常疏通,无淤积,桥面无积水。 | 10 | 积水满至路面的每处扣4分;淤积Scm以上每处扣2分,桥面有积水现象扣2分,涵洞不通畅扣2分。 |
| 六 | 附属设施 构造物 | 示警柱、公里牌、百米桩、标志牌、反光镜等设施完整、清洁、顺直、清晰;构造物完好。 | 4 | 附属设施未设,倾倒、不全、模糊扣1-3分,构造物损坏未及时修复扣1-3分, |
| 七 | 路政管理 | 保障公路畅通,及时查处、举报占用、挖掘公路现象,制止建筑控制县违法建筑,保证标志齐全、醒目,公路接线规范。 | 10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现象每发生一起扣4-8分;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堆积物污染公路现象发生一起扣2分;有非公路标牌设立的发生一起扣2分;公路边沟外5米范围内有新增违法建筑、埋设管线等现象发生一起扣2-8分;公路平交道口接线不规范、农户接线不符合公路技术要求,发生一起扣2-6分。 |
| 八 | 突发事件处理及水毁修复 | 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路水毁等致使公路不畅、交通中断,应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抢通、抢修。 | 5 | 未及时组织抢修、抢通,未设标志扣2-5分;不抢通、抢修、不汇报扣3-5分。 |
| 九 | 公路安保 | 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按要求设立、修复、刷新安保设施,临水临崖及危险地段按要求巡查、防范、处治。 | 5 | 安保设施养管未到位,修复不及时每处扣2-5分;危险地段防范措施不力,巡杳记录不全,扣2-5分。 |
| 十 | 绿化工作 | 公路行道树绿化种植到位、补缺及时、日常护管到位。 | 3 | 行道树能种未种扣1-2分,缺株、死株酌情扣分,日常护管不到位扣2-3分。 |
| 十一 | 资金统筹 | 资金配套数额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各乡镇(工业园区)将上、下半年养护配套资金足额交至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 | 10 | 没有按时将配套资金交至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的酌情扣分,配套资金不足按比例扣分。 |
| 备注 | 综合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补奖经费为100%;得分在85-90分,补奖经费为80%;得分在70-85分,补奖经费为60%;得分70分以下补奖经费为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