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13〕11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县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根据省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民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2〕17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了解掌握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汪权龙
副组长:姚宏平
成 员:丁国星(县府办)
郑立华(县委组织部)
杨 起(县纪委)
方志红(县金融办)
邓仕海(县经信局)
汪福海(县财政(地税)局)
汪长征(县工商局)
陈 岩(县国税局)
钱江帆(县质监局)
顾劲立(县发改局、服务业办)
郦松华(县科技局)
周子章(县公安局)
张土生(县司法局)
张建国(县人力社保局)
姚水富(县商务局)
汪晖旻(县统计局)
江芳明(县行政服务中心)
吴 群(县广电总台)
方承彬(县人行)
郑文胜(县法院)
方 烨(团县委)
汪庚贵(县残联)
李爱华(县工业园区)
余伟明(县经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余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具体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议题;汇总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检查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