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正文

关于印发《在村级党组织中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关于印发《在村级党组织中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根据县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市委“百千万先锋行动”的意见》(县委〔2012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主动、持续地推进先进性建设,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各村开展“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为手段,以争创五星党员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活动由农村党员先锋指数和农村党员星级管理两部分内容组成。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分为正向指数和反向指数两类进行考评,具体考评指标详见附件。农村党员星级管理就是将考评指标按照百分制计算,将结果划分为五个星级标准,进行动态管理。

三、评选对象、程序、方法

1、对象。全体农村党员。年长(70周岁以上)或体弱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报镇党委同意,可不列入考评。

2、程序。①成立组织。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成立村级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委员、驻村指导员组成,其中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②公开内容。公布“评先锋指数,争五星党员”的评定标准、评定时间、评定对象。

③党员自评。党员根据本人半年以来的具体表现,对照党员指数标准和“十查”内容进行自评,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收集整理。

④党员互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会上组织党员相互交流,对照党员先锋指数标准和“十评”内容开展互评。

⑤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照党员先锋指数标准和“十评”内容开展参评。

⑥组织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综合评定结果。

⑦党委审定。评定结果由各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核,确定每个党员的星级等级。

⑧亮分公示。将镇党委审定的半年度综合评定、年度总体考评,以及党员星级结果,通过短信、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博等平台,在所在村党支部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对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镇党委组织复核。

⑨通报表彰。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全体党员评星定级情况,并对五星级党员进行表彰。会后对党员进行星级挂牌。

3、方法。①“十查”即:一查党员是否存在履职践诺不到位情况;二查党员是否存在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三查党员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四查党员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五查党员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情况;六查党员是否存在宗教迷信情况;七查党员是否存在家庭不睦情况;八查党员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情况;九查党员是否存在无理信访情况;十查党员是否存在生活作风不良情况。查找方式为个人自查、组织复查、群众议查、公示晒查、重点抽查等。

②“十评”即:一评党员宗旨信仰;二评党员思想素养;三评党员群众观念;四评党员发展能力;五评党员民主作风;六评党员服务态度;七评党员工作绩效;八评党员奉献精神;九评党员法纪意识;十评党员外在形象。评议方式为民主评议、述职评比、投票评选等。

③“一定”即:党支部根据党员、群众“十查”、“十评”情况,据实审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档次,确定党员星级。

四、结果运用

1、考评等次划分。按照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五个档次。

优秀党员结合年度评优工作,从先锋党员中确定;先锋党员在考评中正向指数得票高的党员中产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考评中如具有反向指数所描述的情况出现,则直接被认定为警示党员;如均无反向指数所描述的情况,则从正向指数得票低的党员中产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少于10%;其他党员为合格党员。连续两年考评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存在违反计划生育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2、星级管理划分。按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对党员进行星级管理。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均为五星级;合格党员根据评议情况确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警示党员为二星级;不合格党员为一星级。

3、奖惩激励。年度考评为先锋党员的,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评比优秀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和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年度考评为合格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镇党委要谈话诫勉,开展结对帮扶,督促整转;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五、实施步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938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