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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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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3〕68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水利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浙江巨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13〕4号)和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水利局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衢州水利〔2013〕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开化水利的实际,特制定《开化县水利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于6月25日前报送活动情况总结和有关活动数据统计单。

 

 

 

 

 

 

 

 

 

 

 

 

 

 

 

 

抄送:衢州市水利局、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

 

 

 

附件1:

开化县水利局201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安全水利建设,根据开化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13〕4号)和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水利局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衢州水利〔2013〕8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搞好水利第十二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的总体要求为重点,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主体内容,采取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集中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发展精神灌输到基层,将安全文化思想传播到企业,推动职工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由局长陈哲贤任组长,分管领导夏妙冰任副组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化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具体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我局将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一)6月3日至9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局下属单位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二)6月10日至16日:

    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局下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计划,有效开展宣传。要求开化县水电实业公司、浙江巨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到县安监局领购“安全月宣教光盘”和宣传用品,丰富宣传内容。安全文化周期间,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201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要求各单位职工参与率100%。充分营造基层安全生产氛围。

    (三)6月17日至25日:

    1、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局下属单位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巨江水建公司组织一次在建工程安全渡汛预案演练,水电实业公司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演练和一次齐溪电站黑起动操作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组织开展水行政安全执法活动。局有关职能科室,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在建水利工程、山塘水库隐患整改、河道采砂治理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整体效果。

    3、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务必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力、物力、经费,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局有关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通报情况,沟通问题,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注重提炼。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做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宣扬活动中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局属企事业单位于6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单(见附件1)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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