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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3〕16号
关于开展开化县2013-2015年度农田水利
建设项目谋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做好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工程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谋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原则:坚持依法治水,尊重客观自然规律,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财政补助为主、受益群众适当自筹”原则筹资,按项目进行管理。
2、项目范围:小型灌区改造工程(新建改造灌排渠道、堰坝及泵站等内容,要求集中连片受益,涉及3个行政村以内,投资规模不小于300万元),新建水库山塘及整治工程,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要求集中连片50亩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或2007年前项目提升改造,其中拟在2013年实施的单独填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3、申报程序:在申报程序上,根据项目村积极性及筹集资金能力情况,按轻重缓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总上报。
4、其他要求:按工程类别实事求是填报清楚,盖上政府公章,于三月二十日前报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科。联系人:陈东;联系电话:6190910。
附件:
1、开化县2013-201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表
2 、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表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抄送:市水利局,县府办,汪宇祥副县长。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