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3〕37号
关于抓紧报送2012年度农田水利工程
验收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2年度,我局以计划文件或签订建设责任书的形式下达了《开化县2012-2013年度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计划》、《2012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在参建各方的努力下,至目前已完成主要建设任务,进入工程完建期。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请各乡镇及时做好乡镇自验及验收资料报送,以便组织县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乡镇必须组织乡镇、村及参建单位对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合格以上工程方可向县水利局申请验收(乡镇要求工程验收的报告)。
二、工程验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书及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工程结算书(要求签字盖章确认)、招投标资料及施工合同(或三议三公示及台账资料)、农田水利工程验收表等,要求整理汇编成册后,由乡镇统一向县水利局农水站报送,时间要求:2013年4月10日前。
三、县水利局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实地检查、审阅文件、票据和资料的方式统一进行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工程,将根据考核情况统一安排资金补助;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验收合格,才能给予资金补助。
附件:1、农民饮用水工程验收资料
2、开化县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单
开化县水利局 2013年3月25日
抄送:县府办、财政局。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