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3]202号)及《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字[2009]21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全县工业企业及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机构。
二、项目申报范围:
1、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对列入中小企业监测平台的小微企业,2013年能上规升级的小微企业。
2、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对省中小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评价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职工就业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3、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培训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为初创企业和监测企业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诊断、营销、财务、风险防范、管理提升等管理咨询、培训服务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符合以上要求的工业企业,必须于8月5日之前与开化县财政局和开化县中小企业局联系,及时做好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开化县财政局,联系人:施远,联系电话:6016890 、661796
开化县中小企业局,联系人:江向东,联系电话:6013758、 666829
开化县财政局
开化县中小企业局
2013年7月26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3]202号)及《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字[2009]21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全县工业企业及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机构。
二、项目申报范围:
1、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对列入中小企业监测平台的小微企业,2013年能上规升级的小微企业。
2、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对省中小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评价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职工就业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3、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培训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为初创企业和监测企业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项目;为小微企业提供诊断、营销、财务、风险防范、管理提升等管理咨询、培训服务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符合以上要求的工业企业,必须于8月5日之前与开化县财政局和开化县中小企业局联系,及时做好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开化县财政局,联系人:施远,联系电话:6016890 、661796
开化县中小企业局,联系人:江向东,联系电话:6013758、 666829
开化县财政局
开化县中小企业局
2013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