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民兵连:
为确保全镇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兵员征集任务,根据《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开征办〔2013〕1号《关于抓紧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胡锦涛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县征兵命令为依据,围绕提高新兵质量,重抓高学历青年征集,狠抓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口,努力在克服困难中抓落实,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在提升质量上见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
二、征兵任务及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
今年我镇征集任务数为3人,送镇目测体检数为42人,送县体检数为12人。
(二)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今年征兵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对象为大学生(含往届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的青年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我镇今夏征兵工作大体安排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22日)。主要是筹划工作,部署任务。成立准备工作组织机构,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等,各村按1:5的比例确定预征对象。
第二阶段:目测初检阶段(7月23日至7月25日)。组织应征青年在7月23日进行目测初检和病史调查,推荐送检对象并张榜公布,确定送检人员。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阶段(7月26日至8月20日)。组织应征青年进站体检,搞好政审材料的复审、联审工作。
第四阶段:走访定兵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做好对应征青年的走访调查工作,张榜公布初定新兵名单。
第五阶段:新兵交接阶段(9月5日至9月20日)。组织新兵进站,召开欢送大会。
第六阶段: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搞好征兵工作的各项工作总结,上报总结材料及有关表册。
四、工作要求
我镇今年征兵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