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七类食品相关产品普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习近平总书记和金德水副省长关于毒奶瓶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决定立即开展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普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24号)、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政办发明电[2006]72号),本次食品相关产品普查整治的范围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七大类,以及化妆品和牙膏等。
二、整治目标
今年食品相关产品普查整治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巩固去年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基本信息档案,摸清各相关产品行业的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组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我县相关产品行业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使重点整治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生产加工秩序明显好转,防止类似“毒奶瓶”事件的发生。
三、普查整治工作步骤、重点
(一)主要步骤
食品相关产品的普查整治工作从今年6月8日起至今年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6月上、中旬)。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普查整治方案,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的宣贯和培训,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