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浙卫监所〔2006〕23号)精神,现将《开化县小型餐饮业卫生达标工程试点方案》和《开化县自制自售白酒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农村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开化县小型餐饮业卫生达标工程试点方案
为探索农村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小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县卫生局决定实施开化县小型餐饮业试点卫生达标工程,试点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化县城关镇小型餐饮业卫生达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徐新顺;副组长:叶 威,詹元正;成员:董新华,李晢群,吴有水,方新富。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卫生达标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查。抽调责任心强、能力强的卫生监督员,集中组队,集中办公,分片包干,具体承担达标工程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小餐饮业试点卫生达标工程的实施,使试点区域小餐饮业 “三证”(健康证、培训证和卫生许可证)齐全,餐具消毒和设施卫生条件得到落实,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各种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遏制,营造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点及面,先城区后乡镇,逐步推进,为下一步基本实现全县小餐饮业的卫生达标和其它食品卫生管理打下基础和积累经验,探索出一套“卫生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长效食品卫生管理机制。
三、达标对象及工作重点?
达标工程实施对象是城区主要街道、学校、菜场、医院、车站周边的小餐饮业(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是无独立的厨房或厨房面积过小等硬件条件差、餐具不消毒或消毒工作不落实、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有损城市形象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行为。
四、原则和方法
(一)、开展原则为先规范,后提高,关键项必须达标;堵疏结合,扶优汰劣。
(二)、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或宣传车告知广大小餐饮经营户。同时将有关文件和要求发给学校及其周边小餐饮,农贸市场、医院、车站周边小餐饮,选择有条件的小餐饮店、学校进行动员,有条件的学校自己在校门口设立供餐店,引导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等有条件整改的小餐饮店配合卫生监督部门按要求整改。并作为示范点。
(三)、卫生行政部门在小餐饮改造中给予技术指导,尤其对示范点的建设要积极支持,对建得好的,由政府部门给予奖励;并协调成立餐饮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四)、对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小餐饮整治关停时,采取二种措施:1、要引导他们经营非食品商品,2、无法继续经营的,协调相关房屋产权单位退租。
(五)、组织有关房屋产权单位开会,告知相关卫生要求,规范出租房的使用范围,或由房屋产权单位统一对出租房进行整改。
(六)、给达标餐饮店发卫生许可证。并授予示范点的标牌。
(七)、在学校设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经培训后,负责学校出租房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食品卫生有关的事情,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授课。
(八)、通过协调,建立城管、工商、卫生为主的日常联合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消除“无证效应”;聘请群众监督员(支付一定费用),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网络,巩固整改成果。
五、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摸清辖区内小型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制定达标工程实施标准,组织召开小型餐饮业整治动员会,向整治对象宣传法律法规及达标工程实施意义及要求,在重点整治区域设立示范点。组织有关房屋产权单位开会,告知相关卫生要求
(二)示范点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组按照职责,加强指导,督促示范点对象整改,月底召开示范点现场观摩会,并以此为模板全面推开。
(三)试点区域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对城区各学校门口50米内,芹南、城北菜场,长途汽车站,医院周围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培训证上岗、软硬件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但现未达到卫生标准的的餐饮店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