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卫发〔2006〕23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现将2006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行政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指标及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精神文明建设与行政管理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构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开创农村卫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都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1、认真组织实施“四个工程”
一是实施“母婴健康工程”。以产科规范化建设和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建设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妇幼保健管理机制和服务网络,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加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三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工程。主要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开展咨询服务和干预指导,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逐步降低人群主要危害因素水平,进而降低慢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四是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科技兴医”战略,改善学科带头人和整个卫生技术专业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2、构建完善便捷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以县级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医疗卫生机构为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3、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积极开展三大类12个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两大保障措施,一是以县为单位,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改革,调动农村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加强农村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二是做好疫情监测,准确掌握疫情;三是坚决落实国家制订的一系列防治政策,务求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行居住地管理。
5、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一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结合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创建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加快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二是提高农民健康意识。加快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农民健康行为的形成。三是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人人动手,使环境更加清洁、农民更加健康、农村面貌更加美好。
6、深入“两项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政治措施
深化驻村医生制,实行蹲村分片负责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就医条件。不断总结合作医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医疗保障全覆盖。做好参合农民的两年一次体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