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种禽生产企业申请财政补贴公示
为保护家禽养殖者利益,努力稳定家禽生产,切实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73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有关扶持家禽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3〕22号)精神,经种禽生产企业申请,县农业局初步审核,我县1家种禽生产企业符合文件要求,现将种禽企业名称、种禽舍面积、存栏种禽数量和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3年5月6日至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70-6010169。
开化县农业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下载:http://kh.nj110.net/data/body/201305/20130510110402810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