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3〕8号)和县法治办《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法治办〔2013〕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全体干部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引导广大干部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三)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两区”建设,打造“法治开化”,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