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齐溪镇委员会 齐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委的部署,近期我镇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这是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对于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开化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努力选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干部队伍,为推进开化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共筑“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总体要求:一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村级组织换届每一个重点环节都要体现和落实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二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结构服从功能,进一步明确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严审查把关,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努力实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零当选目标。三要从严从紧抓选风选纪。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正常的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方式,确保村级组织选举有序参与、公平竞争、风险可控。五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在严格依法操作和保证选举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选举办法、改进选举方式,不搞繁琐哲学,强化工作统筹,又稳又好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关键环节
1、选优配强班子。一是着力选好带头人队伍。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班子竞选,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班子服务功能。二是积极推进交叉兼职。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为3—7名,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特别是对规模较小(600人口以下)、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提高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倡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三是鼓励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实行“双向选择”,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
2、加强资格审查。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根据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条件,明确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各村要写入选举办法,并严格执行,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要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提交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3、规范竞职行为。一是要推行“先定事,后选人”做法。结合财务审计“财务清、债务清、承诺清、项目清”四清,指导各村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承诺活动,把党员群众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二是要规范候选人(自荐人)竞职行为。村党组织选举可统一组织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竞职;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竞职。积极搭建候选人(自荐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通过公开候选人(自荐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公开“三项承诺”书、播放竞职录音录像等做法,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三是要继续推行“三项承诺”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创业、辞职承诺制度,细化村主职干部的承诺内容,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到位。
4、科学组织选举。要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选派要有严格要求,防止违背委托人意志。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改进选票设计、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
5、严肃选风选纪。要把严肃选风选纪尤其是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作为本次换届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贿选行为的相关规定,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从一开始就形成对贿选行为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大力宣传换届纪律,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换届工作人员对纪律的知晓率、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心谈话率、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的比例均达到100%。在全面换届前,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对企图破坏选举、扰乱秩序、违法违纪竞选的人员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为整个换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周密组织,平稳有序推进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本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到12月31日基本结束。按照先村党支部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31日前)
印发齐溪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各村根据上级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启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2月28日左右)
1、村党支部选举。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在11月12日前完成。坚持完善“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制度,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一是组织民主推荐。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重点扩大候选人推荐过程中的民主,可采取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的推荐方式,扩大群众推荐的范围。二是确定候选人。根据推荐、测评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三是组织投票选举。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班子。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报镇党委确认,并进行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以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