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开化县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开化县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整治 方案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汪权龙常务副县长。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5日印发
开化县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安委〔2012〕4号)的要求,按照《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2〕114号)统一部署,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工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全县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工矿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市和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小作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切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推进全县“两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方式及分工
(一)工作方式
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整治。
(二)工作分工
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的检查,县公安、国土、质监、经信等部门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组。
组长:卢志奇
成员:县安监局矿山危化科、县消防大队和质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2、烟花爆竹行业专项组。
组长:程土根
成员: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公安局治安大队、国土局和经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3、机械制造行业专项组。
组长:方文奎
成员:县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经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组织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高温季节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
2、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软弱地段支护顶板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完全一致;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和经营场所消防审批情况,是否存在仓储、经营、住宿为一体的多合一情况;检查库房安全管理情况,防雷、通风、减湿降温等安全设施是否要求;销售网点的经营是否符合要求,与人员密集场所、及与其他经销网点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是否实行专人、专柜销售,柜台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货物是否按规定数量存放,是否按要求配备了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储存、零售非法生产的“三无”产品行为。
4、机械制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情况;许可证不齐全或伪造、冒用他人证件擅自上岗作业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从8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各乡镇、园区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将工作落实到各乡镇(园区)安监站、相关行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至9月12日)。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本辖区工矿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以及本方案中确定的行业检查重点内容,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13日至9月25日)。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对本次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迎接省、市安委会的督促检查。县安监局各行业(领域)专项组对此次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积极动员,周密部署,把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家进行检查,要督促相关企业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把此次检查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标准化建设、诚信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的专项行动标准,深化部门联合执法,切实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整治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大整治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四)强化信息,确保畅通。各乡镇、园区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大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检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请各乡镇、园区安监站于9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县安监局办公室;9月26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县安监局办公室。
附件:1、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2、油漆店安全生产检查表
3、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4、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5、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
6、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检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