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委〔2013〕16号
中村乡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驻村干部包村
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切实提升我乡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水平,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进一步明确驻村乡干部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职责任务,根据《2013年中村乡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核办法》 (中委[2013] 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政府全体驻村干部。
二、考核组织方式
由乡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检查考核,经乡党委、政府集体讨论确定。检查考核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和台帐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组织制度建设(17分)
(1)各村要成立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合理配备卫生保洁员,并建立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行两委成员包区域(或自然村)、包农户制度(2分)。
(2)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要组织开展好“清洁村庄家园行动日”活动。各村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全村及对各农户的卫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应张榜公布,并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4分)。
(3)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将村庄卫生公约纳入村规民约。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实行分片到组、包干到户制度。发挥好党团员、妇女、儿童、老年协会作用,建立卫生督导队,开展日常卫生督查活动(3分)。
(4)村保洁员要实行公开选聘。保洁员配备一般是500人以下的行政村选配1-2名、500人以上的行政村选配2名以上。各行政村要适当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将保洁员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考核奖励两部分,并与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对保洁员实行工作目标考核,保洁员工作报酬与工作绩效相挂钩(6分)。
(5)各行政村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清洁家庭、五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对被评为清洁家庭、五美家庭的农户进行表彰或奖励(2分)。
2、宣传教育(6分)
(1)营造好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氛围,组织好宣传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要设置1条美观大方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工作标语(牌)(4分)。
(2)行政村设有宣传栏、公开栏,宣传农村清洁工程每年至少2期;村委会至少召开1次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会,进行宣传动员部署(2分)。
3、村容村貌(36分)
(1)村内主要道路、公路沿线无垃圾乱扔乱倒、杂物乱堆乱摆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村庄内地面整洁卫生,无明显露天垃圾和露天厕所;村庄沟渠内无陈年垃圾(28分)。
(2)村委会办公场所及周边整齐有序;农户宅院卫生状况良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无明显的禽畜散养现象(5分)。
(3)村内垃圾箱(桶)要每15户不少于1只的标准配备(3分)。
4、河道(沟渠、池塘)卫生(15分)
维护河道原生态,保持河道清洁卫生,河岸两侧无明显附着物;河道及池塘水面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明显的成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沟渠内无明显的垃圾。
5、建筑垃圾定点填埋(8分)
村庄建筑垃圾要实行定点规范填埋。每个行政村要根据需要设定一个以上规范的建筑垃圾定点填埋点;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自然村,要设定一个较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点。为确保建筑垃圾定点填埋到位,村里可向每个建房户收取3000元的保证金,建筑垃圾按规定处理后予以返还。生活垃圾不能实行简易填埋。
6、规范垃圾终端处理运行模式(8分)
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终端处理必须规范操作。收集的垃圾运到焚烧炉焚烧或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的,要做到及时规范转运,不得沿路抛撒;实行焚烧炉焚烧处理的,焚烧炉必须正常规范运行;建筑垃圾在村定点填埋点内规范填埋。
7、县、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情况(10分)
对上级到村清洁工程专项督查,每次均为洁净村的,得满分10分。出现一次不合格村(待整改村)的,乡查扣2分,县查扣3分;县、乡查每一次合格村的扣1分。
四、检查考核与等级评定
1、实施四级联查制度。坚持“县查乡、乡查村、村查组、组查户”四级联查制度。乡对村采取综合和专项、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每季度督查不少于一次。每次督查由乡领导带队,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参加开展督查。综合督查主要针对全乡各村和“四边”地区的环境卫生保洁状况、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专项督查主要针对各村的建筑垃圾定点填埋、垃圾处理模式规范化运行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村对组、组对户的检查各村自行组织。
2、检查等级评定。
(1)平时督查的等级评定。每次督查分洁净村、合格村、待整改村三个等级进行评定,督查得分在90—100分之间的为洁净村,在80—89分之间的为合格村,在80分以下为待整改村。督查结果将通过公示栏公示、会议、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督查确定为不合格的待整改村,驻村干部应督促村里对保洁员及时更换。
(2)年度考核的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将根据县对乡、村的每次督查得分情况求平均数作为村评定等级的依据。年度等级评定参照上一条的划分等级标准评定等级。
3、洁净村的评选。通过督查考核,对年度考核总评得分90分以上,每次县乡督查均为洁净村标准的村,乡政府将向县推荐申报,经县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授予“洁净村庄”称号。对已被授予“洁净村庄”称号的村,在督查中如发现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在下一年度中重新创建。被评为县“十佳洁净村”的,在驻村干部年度综合工作考核中另加2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在县对乡考核得分奖中,列出1200元奖金用于对驻村乡干部的清洁工程单项考核。
1、对在每次县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中均为洁净村、并在年度考核中达到洁净村标准的,驻村干部予以全额奖金。被评为县“十佳洁净村庄”的另奖500元。
2、对在每次县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中均为合格、并在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村以上标准的,给予驻村干部90%奖励。
3、对在县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为不合格村(待整改村),且在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村(待整改村)的,取消驻村干部清洁工程单项考核奖金、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干部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再扣2分。
附:中村乡农村清洁工程检查评分细则
中共中村乡委员会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
开化县中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印发
中村乡农村清洁工程检查评分细则
农村清洁工程检查评分总分为100分,分七项内容进行检查,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组织制度建设(17分)
(1)各村要成立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合理配备卫生保洁员,并建立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行两委成员包区域(或自然村)、包农户制度(2分)。
评分细则:村未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扣0.5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联络员有一项未明确扣0.5分;未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驻村干部包村制度扣1分,未建立村干部包户制度的扣0.5分。该项2分扣完为止。
(2)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要组织开展好“清洁村庄家园行动日”活动。各村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全村及对各农户的卫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应张榜公布,并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4分)。
评分细则:未开展 “清洁乡村行动日”活动的扣1.5分,开展不正常的扣1分。未定期开展全村及对各农户的卫生检查的扣2.5分,督查结果未张榜公布的扣1分。台帐不完整的扣0.5分。该项4分扣完为止。
(3)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将村庄卫生公约纳入村规民约。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实行分片到组、分干到户制度。发挥好党团员、妇女、儿童、老年协会作用,建立卫生督
导队,开展日常卫生督查活动(3分)。
评分细则:未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扣被查村2分。未落实好卫生保洁工作未实行分片到组、分干到户制度的,扣被查村1分。未建立卫生督导队,开展日常卫生督查活动的,扣被查村1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4)村保洁员要实行公开选聘。保洁员配备一般是500人以下村选配1-2名、500人以上的村选配2名以上。各行政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并与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对保洁员实行工作目标考核,保洁员工作报酬要与工作绩效相挂钩(6分)。
评分细则:村卫生保洁员配备不合理的(保洁员没有正常的保洁能力或责任心不强等),扣被查村2分;村保洁员未签订保洁合同的,扣被查村2分;未落实保洁责任、未实行报酬与工作绩效相挂钩的,扣被查2分(要有书面依据)。该项6分扣完为止。
(5)各行政村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清洁家庭、五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对被评为清洁家庭、五美家庭的农户进行表彰或奖励(2分)。
评分细则:年度未开展清洁家庭、五美家庭评选活动的,扣被查村2分。
2、宣传教育(6分)
(1)营造好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氛围,组织好宣传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要设置1条美观大方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工作标语(牌)(2分)。
评分细则:村庄未设置美观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工作标语(牌)的,扣被查村2分。
(2)各行政村设有宣传栏、公开栏,宣传农村清洁工程每年至少2期;村委会至少召开1次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会,进行宣传动员部署(4分)。
评分细则:村里未设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栏、公开栏的,扣被查2分。村里未召开清洁工程工作会的,扣被查村2分。该项2分扣完为止。
3、村容村貌(36分)
(1)村内主要道路、公路沿线无垃圾乱扔乱倒、杂物乱堆乱摆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村庄内地面整洁卫生,无明显露天垃圾和露天厕所。村庄沟渠内无陈年垃圾(28分)。
评分细则:村庄主干道、公路沿线两侧和沟渠有成堆垃圾的,每处扣被查村3分;村内有数量较大的陈年垃圾,扣被查村10分;主干道污水横流现象较突出的,每处扣被查村3分;主干道和公共场所有明显的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现象的, 每处扣被查村3分。村庄内地面卫生情况较差,视情扣被查村8—10分。有明显的露天厕所,扣被查村3分。该项28分扣完为止。
(2)村委会办公场所及周边整齐有序;农户宅院卫生状况良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无禽畜散养现象。村内公厕卫生整洁。(5分)。
评分细则:村内公共场所、农户宅院卫生状况良好,房前屋后整洁环境卫生整洁得3分,没有达到要求视情扣分。禽畜散养现象严重,扣被查村2分。村内公厕卫生状况差的,扣2分。该项5分扣完为止。
(3)村内垃圾箱(桶)要每15户不少于1只的标准配备(3分)。
评分细则:村里没有配备垃圾箱(桶),扣3分,配备未达到标准,视情扣1—2分。
4、河道(沟渠、池塘)卫生(15分)
维护河道原生态,保持河道清洁卫生,河岸两侧无明显附着物;河道及池塘水面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明显的成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沟渠内无明显的垃圾。(15分)。
评分细则:河道有比较严重的成堆垃圾,每发现一处扣被查村5分;河道散乱的垃圾数量较多,扣被查村4分。河岸两侧附着物较多扣5分;池塘水面漂浮垃圾较多,每处扣3分;沟渠内垃圾较多,每处2分。河道有明显成堆垃圾的,被举报查实后,在下一次督查中扣所在乡镇2分,扣被查实村6分。该项15分扣完为止。(水利部门对河道卫生督查结果,将作为对乡镇河道卫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5、建筑垃圾定点填埋(8分)。
村庄建筑垃圾要实行定点规范填埋。每个行政村要根据需要设定一个以上规范的建筑垃圾定点填埋点;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自然村,要设定一个较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点。生活垃圾不能实行简易填埋(8分)。
评分细则:村庄未按照要求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填埋点,未实现建筑垃圾定点填埋的,扣被查村8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的,扣被查村4分。
6、规范垃圾终端处理运行模式(8分)。
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终端处理必须规范操作。收集的垃圾运到焚烧炉焚烧或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的,要做到及时规范转运,不得沿路抛撒;实行焚烧炉焚烧处理的,焚烧炉必须正常规范运行;建筑垃圾在村定点填埋点内规范填埋。
评分细则:垃圾终端处理不规范的,1处扣3分;运输不规范,沿路抛撒发现一次扣2分。该项8分扣完为止。
7、县、乡清洁工程专项督查情况(10分)
对上级到村清洁工程专项督查每次均为洁净村的,得满分10分。出现一次不合格村(待整改村)的,县查扣3分,乡查扣2分;县、乡查每一次合格村的扣1分。
评分细则:上级督查出现一次不合格村(待整改村)的,县查扣3分,乡查扣2分;县、乡查每一次合格村的扣1分。该项8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