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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环〔2013〕37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评中介
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开化县社会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评中介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送: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评中介
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规范环评中介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和环评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衢州市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开化县社会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环评中介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环评中介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问题,促进环评中介单位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促进我县环评市场更加繁荣有序。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中介机构列入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有效;
2、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有否不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行为;
4、经营活动是否完全正确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
5、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有否存在失误、过错或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治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于2013年12月下旬前基本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