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工商〔2014〕8号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开消安委[2014]1号)《关于印发〈开化县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消防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汲取省内外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一是依法严把涉及消防安全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涉及公共 安全、人身安全的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未取得相关前置性行政许可证件的,一律不予登记。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中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并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所属市场“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公共行业标准和《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严防“三合一”场所新增或“回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