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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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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7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4〕123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4年衢州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衢住建办〔2014〕1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22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4522日印             

附件1

 

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4年开化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郑新尧,副组长胡署雁,成员黄应骈、汪元武、徐月祥、余贤云、张晨、邱土新。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4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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