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4﹞30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池淮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开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结合池淮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
一、 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完成“十个一”: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回头看工作。
(四)整治一批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场所、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在法定额度内从快从重惩处。
(六)查处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整改一批证照不齐或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七)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 〔2013〕1号)以及《衢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红灰黑名单”制度(试行)》的要求,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八)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在全镇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九)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96317、12315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十)形成一批长效机制。严打期间,抓住影响我镇的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品种。蔬菜、水果、茶叶、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农贸市场自制食品如泡发菜、辣椒酱等、米面及其制品、熟食卤味、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
(二)重点场所。蔬菜种植基地、养殖场、屠宰场所、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冷冻食品仓库、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等。
(三)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在水产养殖、运输等过程中,非法使用或滥用水产养殖投入品或水产保鲜剂等行为。
3、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4、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7、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8、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9、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10、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进程安排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保证百日严打行动效果,决定成立池淮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组,具体分组及相关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
参与单位:池淮派出所、镇农技站、镇林业站、池淮市场监管所、镇水利站。
职责:负责重大行动部署开展、行动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
2、案件组
牵头单位:池淮派出所、池淮市场监管所
参与单位:池淮派出所、镇农技站、镇林业站、池淮市场监管所、镇水利站。
职责:负责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理等工作。
3、宣传组
牵头单位:镇党政综合办 镇食安办
参与单位:池淮派出所、镇农业站、镇林业站、池淮市场监管所、镇水利站。
职责:负责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进程安排。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根据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要求,结合池淮实际,制定我镇行动方案,召开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百日严打行动。
2、打击督查阶段(3月1日-6月1日)。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行为迅速开展严厉打击行动,4月中旬,将开展中期督查。
3、总结考核阶段(6月2日-6月10日)。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对百日严打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完成考核评估工作,对行动期间打击力度大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安委统一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半月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案件打击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机制。要成立食品案件专门办案小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鉴定机制、跨区域协查机制等长效机制,解决检验、鉴定、查办等难题。
(三)深挖案源线索。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督查指导,适时组织督查暗访组检查行动进展情况。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严打行动,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村主任要亲自抓,食品安全员要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部署,全面深入开展百日严打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分别由农业、林业、水利站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由池淮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形成打击合力。各村委会、镇辖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对职责重叠采取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