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全省“机器换人”示范企业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14〕4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根据省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10月24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到我局技术与投资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吴炯,联系电话:13587110974(6110610)
各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机器换人”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企业“机器换人”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器换人”树典型活动。现就组织申报“机器换人”示范企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续实施“机器换人”项目,近三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
(二)减员增效显著,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以上,2013-2014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30%以上;
(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净资产收益率15%以上,2013-2014年销售额年均增长率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