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维护地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活动工作部署及2014年度平安考核要求,结合乡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不断探索研究从源头遏制传销的工作机制和方法,逐步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坚决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为维护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16年底,全县传销活动基本杜绝,广大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控制因传销引发的各种刑事案件发生,基本杜绝聚集性传销在我乡发生,大幅减少我乡人员外出参与传销,不发生因传销引发的有较大影响、成为舆论焦点的恶性事件。80%以上的乡镇达到无传销创建标准。
阶段目标:到2014年底,本乡范围内“无传销村”创建达标超过80%;到2015年底,“无传销村”创建达100%,成功创建“无传销乡镇”。
三、创建重点
1、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2、开展反传销、禁传销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3、建立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对辖区内的传销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4、建立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打击传销综合处置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拉人头”、“团队计酬”、“网络传销”等涉传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对出租房、宾馆饭店会议室等重点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评审认定
(一)考核内容。
各村委会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情况;与各有关职能部门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力量、部门配合、责任落实、案件查办、线索处理、监管措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等情况;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取得的成效;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社会舆论、群众对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反映情况;其他情况。
(二)“无传销村”应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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