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接市科技局通知,对2011~2013年度省、市涉企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进行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检查,请你们对照文件要求执行。请于1月4日前将《项目自我评价总结和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管理科310室(开化县经信科技局解放路20号)。
联系人:鄢彬(虚696225)、陆东花(虚661972)
电子邮箱:313256893@qq.com。
电 话:6014365
开化县经信科技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涉企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绩效,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涉企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206号)和《衢州市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衢财行〔2012〕15号)要求,决定开展2011~2013年度省、市、县涉企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遵守省和市、县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科技经费专账核算,规范使用科技经费,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确保科技项目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二)了解有关单位上年度科技经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科技经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通过监督检查,帮助并指导企业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落实好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2011~2013年度省、市、县涉企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
三、检查重点
(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经费到位和配套情况;经费支出是否按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列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发放是否规范。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
(二)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情况,项目实施有无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有无获得重大标志性技术成果。新产品开发、经济效益提升等情况。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和作用情况。
(三)法人责任落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经费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处理是否真实;是否建立健全科技经费相关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对本单位的科技经费进行管理、审核和监督;是否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约定条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等。
(四)阳光工程建设情况。科技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照《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和《衢州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实施方案》执行和落实到位,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是否根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五)整改落实情况。上年度科技经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