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此类企业点多面广,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潍坊县寿光县龙源食品有限公司—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社会影响恶劣。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安委[2014]11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决定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报相关部门,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居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
1.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2.企业厂房、库房、与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8.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10.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时间步骤和治理任务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从2014年12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为攻坚整治阶段,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火灾等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体系建设),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2015年4月初至2015年底为巩固提升阶段,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完成体系建设任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专项治理的具体任务是:
(一)动员部署及集中培训。2015年1月31日前,园区召开会议,根据消防网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等载体,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并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园区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
(二)组织自查自纠。各入园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和自查自改承诺书,确保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档案资料备查。
(三)依法督促整治。2015年1月31日- 5月31日,将企业自查情况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园区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检查,确保企业及时将隐患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报相关部门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10日前,迎接县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认真总结,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园区本质安全。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园区成立由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李爱华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科。各科室根据职能分工,同时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和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做好各自相应的督查工作和监管职责。
各企业请于
附件:
1、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单位花名册
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记录表
4、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验收记录表
5、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6、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公告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抄送:县消防大队,存三。
浙江开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附件1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单位花名册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 称 | 地 址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类别 | 员工人数 | 是否组织自查自纠 | 主要火灾隐患 | 责任人、管理人是否集中培训 | 是否通过消防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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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企业类别”是指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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