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浙纪发〔2015〕6号)转发给你们。各村(居)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办事处纪工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特别是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芹阳办事处纪工委举报电话:6527101、6526231
中共芹阳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芹阳办事处党政综合办 2015年9月21日印发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纪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防止出现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保证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篇之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破题之举,深得民心。两年多来,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总的是好的,“四风”问题逐步得到遏制。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积习甚深,防止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中央强调,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扭住不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对干部作风是重要检验。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作风建设,既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贯要求,体现了中央纪委要求的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的精神,也是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此,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