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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监察局 文件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化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开化县五水共治办公室
开监管办〔2015〕6号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有关施工、监理单位:
5月19日-22日,县监察局牵头,县监管办会同农办、五水办等部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督查。通过听取介绍、查阅台账、实地踏看等形式,抽查了4个乡镇:华埠镇、音坑乡、池淮镇、芹阳办事处。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查项目交易过程是否规范,查阅项目预算编审、“三议三公示”会议记录、乡镇审核备案情况;二查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到位,查阅施工日记、监理日记、管材管件领用台账等;三查项目推进时序是否正常,到现场察看施工进度、管网铺设等情况。去年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项目大多已完工,只有少数村还在扫尾。今年列入的整治村项目均已启动放样。从乡镇面上情况看,有的乡镇侧重于走“三议三公示”程序,由村委会组织“点清工”方式实施,如芹阳办事处、池淮镇;有的乡镇侧重于招投标,如音坑乡;有的乡镇“三议三公示”与招投标各参半,如华埠镇今年11个整治村有6个村组织招投标、5个村走“三议三公示”程序。村级污水治理项目台账在乡镇均有备案可查,其中招标项目基本上是在乡镇纪委监督下,采取抓阄、抽签等简单易行的操作方式进行交易。每个乡镇都确定监理公司,分片承接相应的村级污水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实施村与相关单位(企业)都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书。
二、存在问题
督查针对项目交易过程、实施程序、推进时序,经梳理,问题清单归纳为“五个不”:
1、交易方式不合规。去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刚实施,县监管办就出台了《开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方案》。对照规定,督查发现:一是交易环节备案报审不到位,有些乡镇村“三议三公示”没经过乡镇政府审批就实施;二是“三议三公示”执行范围过宽,在抽查的78个自然村的“三议三公示”项目当中,有18个自然村项目审定造价超过50万元,其中50%的超标村审定金额在60万元以内,少数村超标严重,有两个自然村审定造价超过100万元,仍走“三议三公示”程序,个别行政村将逾百万的项目直接发包给某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实施。
2、合同价款不明确。因污水纳管户数不能确定,有的乡镇各项目实施村的交易项目标前没有编制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