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汛期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开化县2015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我镇地质灾害受强降雨影响十分明显,从历年情况看,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期主要在4-9月份,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是造成崩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群发的主要原因。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明确责任、群测群防”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测预警,做好基础调查、勘察治理和汛期防范等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2015年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至9月,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
(二)重点防范区域。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地为山区村,监测和预防的重点是学校及村危旧房屋。根据历年地质灾害点调查情况看,我镇滑坡、泥石流、崩塌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大郡、华兴、许家源、龙太、大史、联丰、华锋、华东、华民等村,需重点防范。其它各村也要加强相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巡查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到点。同时要结合防汛工作要求,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强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分析和筛选,全镇目前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隐患点25处,其中:滑坡隐患12处、崩塌隐患3处、泥石流隐患10处。另外,华锋村山头上滑坡灾害点虽通过前期治理,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但应至今未完全治理好,仍需注意加强汛期监测、巡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和主要防治任务
为加强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抢险救灾,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强化汛期提醒,值班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各村民委员会及镇属各单位: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加强对区域内重点隐患点的动态监测,落实好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和落实避让安置场所,做到上情下达,发生灾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二)国土、水利部门:收集分析气象、雨情、险情、灾情、地质等变化情况,综合各方面信息,及时提出防治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组织本办人员开展工作,督促各村落实灾害防治各项措施。
(三)镇综合办(应急指挥办):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及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信息,及时转发降雨水、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组织防汛抢险,及时向镇防灾、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为应急处理提供准确依据。
(四)镇民政办、财政所:负责组织救灾抢险物资(包括粮食、衣物、饮用水等)供应,调度供给救灾抢险物资等;组织安排救济及 灾后重建家园有关工作。
(五)供电、电信部门:负责救灾抢险的道路、通讯、水电畅通,保障地质灾害发生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电的供应;组建救灾抢险供电队伍,及时有效排除供电故障。
(六)华埠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安全和社会稳定,设定警戒区域,拉好警戒线,组织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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