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加快打造绿色农业强省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围绕开化国家公园发展战略,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 “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统筹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在提升“从农田到餐桌”整体监管水平的前提下,着重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依法把好生产基地、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等关口,以点促面,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三)坚持依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树立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
(四)坚持农业行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原则
县农业局牵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水利局、卫计局、财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有关工作。
三、主要目标
强化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追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1.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农业局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力量,强化监管,切实承担起全县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监管,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2.建设“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整合乡镇现有农技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建立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人员,明确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
3.探索建立村级农产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村级协管员由村委会指定人员担任,承担对本村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职责,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农户合理、安全、科学地使用农业投入品,督促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配合乡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传递和反馈工作。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1.加快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要加快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步伐,添置仪器设备,培训检测人员,提升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实现有效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起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检测任务。
2.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各乡镇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室应有独立检测用房,并配有1套(含)以上速测仪和配备1名专职(重点乡镇2名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落实1名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县和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在规定的工作日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年定性检测不少于200批次。各行政村要设立农产品安全信息员。
3.建立基地自检自测机制。全县农业规模企业、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原则上都要建立自检自测网点,配置必要的检测用房和仪器设施,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测工作,担负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1.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生产主体要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和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要先行试点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要全面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属地管理、产地准出、市场自检、入市查验、检测结果公示等管理制度,设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销毁场地,确保我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顺利实施。
- 上一篇:村头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下一篇:关于成立“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