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开化县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畜牧业是我县传统产业,近年来随着“五水共治”深入推进,全县畜牧业逐步迈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当前,我县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攻坚期,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建立健全畜禽养殖长效监管体系,加快我县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养什么都不能污染环境”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基本原则,强管控,促转型,持续深化生猪整规,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监管举措,积极推进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着力构建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为建设“诗画山水、国家公园、幸福开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削减总量、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畜地平衡”总要求,整治生猪,拓展兔羊,稳定家禽,扩大蜂业,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100%和98%。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美丽畜牧业建设,力争3年内建成50家美丽生态牧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模养殖场长效监管责任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构建县、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村、养殖场(户)四级网格化管控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联场联户”责任制,全县规模养殖场由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分片监管,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本地规模养殖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驻村干部是联系村生猪养殖巡查监管直接责任人,乡镇畜牧兽医员是本地规模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直接责任人。县畜牧兽医局干部职工具体联络,各乡镇、行政村负责具体监管,全面落实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监管责任(见附件),合力推进畜禽养殖长效监管工作。规模养殖场场主要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循《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乡镇与本地规模养殖场签订《开化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承诺书》与《开化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协议书》,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并统一规范设立规模养殖场监督公示牌,对外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一场一公示”。
(二)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巡查监管制度
构建县、乡镇、村、规模养殖户四级巡查监管队伍,网格化督查生猪整规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对本地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开展1次以上现场检查,分管领导每月对本地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开展3次以上现场检查,各乡镇畜牧员每周对本地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开展1次现场检查,驻村干部每周到联系村就村庄内生猪养殖情况进行1次现场检查,并成立1-3支日常巡查队伍。重点巡查:规模场内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养复养、新建扩建养殖用房等行为;养殖场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村庄内是否出现复养反弹、养殖污水直排等现象。县畜牧兽医局定期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督查,重点核实查看各乡镇、村对规模养殖场的巡查记录台账。县环保局定期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测核查。县政府委托第三方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现场巡查,每场每月2次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监管设施6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并纳入智慧环保监控系统,全面实行线上线下“双监管”。
(三)启动实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考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