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财政局(国资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开化县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开国资办〔2016〕6号)文件精神,村头镇高度重视,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成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