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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安监管〔2016〕36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经与衢州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于2016年7月1日在开化县天虹职业培训学校(县工业园区园一路12号),举办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格证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资格证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准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注: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二、培训时间:7月1日一天。
三、培训地点:开化县天虹职业培训学校(县工业园区园一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