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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开交〔2016〕56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府办。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开化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开政办发〔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部门公信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县交通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
二、任务细化分解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
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深化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推进单位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责任单位、科室:局行政审批服务(政策法规)科,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三)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于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科室:局行政审批服务(政策法规)科,公路段、运管所、港航所)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责任科室:局财务核算中心)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认真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项目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科室:局建设管理科,公路段、运管所、建设所)
(六)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