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31日
开化县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制度
为提升文化旅游项目决策水平,加快推进项目签约落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委,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的日常工作。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发改局、文旅委、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财政局等为必须参加部门,其他参加单位视具体项目确定。建立A、B岗工作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A岗,职能科室负责人为B岗。项目决策咨询原则上由A岗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由B岗参加。
(四)建立专家库。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决策咨询,文化旅游项目决策专家库由县文旅委负责确定。
二、决策咨询范围
拟投资新建的所有文化旅游项目。
三、决策咨询主要内容
(一)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产业规划和城乡规划。
(二)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三)审查项目业主投资实力、资信以及同类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
(四)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保、安全条件要求和相关行业许可。
(五)审查分析项目投资强度、建设条件,包括用地保障(土地租赁或出让)及供排水、供电、交通等基础配套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审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他内容。
四、决策咨询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由项目投资业主填写《开化县文化旅游项目决策咨询申请表》(见附件2),并经项目意向落户地单位盖章后报送县招商局。
项目文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县招商局,由县招商局就项目文本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并形成修改意见。投资主体根据项目文本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一式20份报送县招商局。
联系人:黄向娟,联系电话13575643249(643249),QQ邮箱:2559648820@qq.com。
(二)项目初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项目初评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初评并形成结论和建议(见附件3)。符合上会决策咨询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决策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