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处)、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县委办[2016]7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教育宣传、监督检查、实绩考核、执纪问责、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查找本单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努力形成不能不作为、不想不作为、不敢不作为的良好态势,为打造“诗画山水、国家公园、幸福开化”提供强大动力。
二、整治范围
全局在编在职干部
三、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在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不作为、担当精神缺乏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整治突出问题:
(一)能力不足问题
1.能力不适应岗位需要,在推进我县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多规合一”试点等工作中表现不力,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2.不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一拖再拖。
(二)不作为问题
3.对县委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环境提升集中攻坚、“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重点专项工作中表现不力,对我县“两夺两创”工作目标造成不利影响,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
4.对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重点事项,迟迟不落实,找理由推脱,或者简单应付,交差了事。
5.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或瞒报、虚报、迟报、漏报重要情况、重要数据,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6.履行工作职责不力,重大项目不按时开工、网上舆情应对不及时、综合考核或单项考核排名末位等;或者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连续两年因同一项工作被“一票否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只管业务,不管党务。
7.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请假手续缺席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或者擅离职守,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到现场处置。
8.不守规矩、不听指挥,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对工作挑三拣四、挑肥拣瘦,凭个人好恶感情行事,工作闹情绪。
9.群众观念淡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或者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10.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主动谋划、认真落实,或者不依法监管甚至放任不管、失职渎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三)担当精神缺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