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巩固维持我县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进一步推进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6〕7号)、《衢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衢卫办发〔2016〕57号)要求,决定今秋明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时间和对象
(一)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均开展2轮集中式的脊灰、麻疹疫苗摸底查漏和补种工作。
(二)时间
第一轮时间为2016年10月8-15日,乡级2016年10月30日前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县级2016年11月15日前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第二轮时间为2017年2月19-25日,乡级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县级2017年4月15日前上报相关报表及总结;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集中查漏补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三)对象
1.摸底对象
2.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满4月龄未完成3剂次以及满4周岁未完成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四)疫苗和补种
1.脊灰疫苗
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使用IPV(脊灰灭活疫苗),其余剂次按照现有免疫程序接种bOPV(I+Ⅲ型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于既往已有OPV(三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史或I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2.麻疹疫苗
发现麻疹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并按照现有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疫苗补种;儿童(满18月龄)仅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史者,补种1剂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二、任务指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乡镇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查漏补种活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等传播媒介和健康宣传栏、电子屏幕等现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应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并在社区、村落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使本次目标人群了解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和本次活动信息,主动及时参与疫苗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分发活动宣传单。
(三)目标人群摸底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