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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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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开交〔201669

 

关于印发《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办〔201610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16929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9印发

 

 

 

 

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就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9月开始到12月底,对全县2014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二、工作重点

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

(二)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正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全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安全,预防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六)工程变更设计频繁及设计变更未及时报批;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审批不规范。

(七)项目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中存在漏洞,出现超工期、超投资、超概算等现象。

(八)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及变更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为重点,提高规划水平,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严格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专业监督作用,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

(三)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为重点,规范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编制、申领、拨付使用程序,尤其要进一步规范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挪用、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市场行为。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

(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交通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詹星良担任组长,汪家伍、郑和平、何斌芳、叶槐宏、徐红海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童健、应敏、郑震雷、刘晓英、汪红建、余冬阳、邱庆生、吴申霖、葛秀萍、陈珊、姜琦、金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承担日常工作,何斌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有关要求,制定下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

3.召开动员大会。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重点对2014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20161025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表》(见附件)上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督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610月中下旬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

(三)认真落实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科室)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

(四)巩固治理成果

1.完善规章制度。各单位(科室)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注重长效的原则,全面清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规定,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及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制定完善一批涉及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2.做好工作总结。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进行“补课”,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1210前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局负责全县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局建管科、公路段、建设所具体负责全县公路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局行管科、运管所、港航所、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落实全县运输站场工程、水运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规定清理、完善工作;局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交通质监站负责开展全县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负责专项治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抽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科室)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政策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各单位(科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附表:

1.专项治理排查项目汇总表

2.项目突出问题自查汇总表

3.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表

4.项目标段划分及招标备案情况

5.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表

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表

7.合同履约情况汇总表

7-1.工程变更情况表

7-2.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表

7-3.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表

7-4.监理单位履约行为自查表

7-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自查表

7-6.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合作情况自查表


1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业主

总投资

(万元)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批复

施工许可批复或开工报告备案

批复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拟竣工日期或实际竣工日期

发现问题个数

1

 

 

 

 

 

 

 

 

 

 

2

 

 

 

 

 

 

 

 

 

 

3

 

 

 

 

 

 

 

 

 

 

4

 

 

 

 

 

 

 

 

 

 

5

 

 

 

 

 

 

 

 

 

 

6

 

 

 

 

 

 

 

 

 

 

……

 

 

 

 

 

 

 

 

 

 

注:批复(备案)情况填写批复(备案)时间、批复(备案)机关、名称及文号。


附表2

交通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项目突出问题自查汇总表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建设规模

 

总投资(万元)

 

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万元)

 

批复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拟竣工日期或实际竣工日期

 

自查工作重点环节

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问题个数)/

具体问题

工程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

 

 

合同履约情况

人员、机械、设备

 

 

变更设计管理

 

 

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附表3

交通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表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议书批复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批复

 

建设用地批复

 

施工许可批复或开工报告备案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批复(备案)时间、批复(备案)机关、名称及文号。


 

附表4

交通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项目标段划分及招标备案审情况表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中标单位名称

预算价

(万元)

合同价

(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

 

 

 

 

 

 

 

 

 

 

 

 

 

 

 

 

 

 

 

 

 

 

 

 

 

 

 

 

 

 

 

 

 

 

 

 

资审结果备案情况

 

招标文件备案情况

 

评标结果备案情况

 

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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