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3日
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清理规范,推进用工方式转变,主要做好“三个一批”工作:保留一批,对目前确实因工作岗位需要的,规范后继续使用;转移一批,对一些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岗位,采取服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减少使用编外人员,变“管人”为“管事”;退出一批,对季节性、阶段性、短期性的和合同到期且不符合续用条件或因考核不合格的编外人员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在此基础上,登记造册,输入数据库,进行专项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对象
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用工。
三、主要任务
机关事业单位对现有编外用工的岗位情况进行清理。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后勤服务类岗位一般应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在岗位规范的基础上,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下列人员进行清理规范:
(1)在限制使用岗位上的编外用工,合同期已满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予清理规范;合同期未满的可以通过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使用岗位。
(2)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后勤服务岗位的编外用工,应予清理规范。
(3)对合同到期、临时性工作已完成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的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
(4)对于没有实行劳务派遣的编外用工,应予清理规范。
(5)对超出控制数的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其中,涉及执法辅助、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辅助岗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清理规范后数量要有下降。
四、实施步骤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汇总编外用工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