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46号
关于杨林镇全面实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杨林镇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加强“两路两侧”路域环境治理,是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国家公园”的实际行动。为进一步加强“两路两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城乡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党委政府决定,对我镇公路段全面实行“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
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的整治要求,全力推行“路长制”,切实落实路域环境治理责任,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两路两侧”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县域内主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绿化良好、与沿线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坚持以“路长制”为抓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分级管理,注重“路长制”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落实“路长制”,使县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要县道、以及城区重要道路和农村公路两侧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路容整洁,路况良好,助力道路“三化”水平提升,力争全面达到“八个严禁”、“四大改观”的整治标准。
1.八个严禁
①严禁乱搭乱建。对违法建(构)筑物、企业工棚、蓝色屋面、农作物棚架等依法予以拆除。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两侧3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审批新建房,在可视范围内蓝色屋面予以整治。
②严禁乱堆乱放。对建筑垃圾、废品垃圾、违规堆积物等予以清除。
③严禁路边广告。对违法非公路标志、广告牌及大型墙体广告、乱贴乱画等予以清理。
④严禁黑烟囱。对企业烟囱不达标排放予以整治。
⑤严禁青山白化。新建坟墓不得出现,可视范围内老旧坟墓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⑥严禁矿山开采。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到期矿山一律关停;废弃矿山按省国土厅标准一律复绿。
⑦严禁土地荒芜。对较大面积的荒芜地块和裸露山体予以整治。
⑧严禁占道经营。对沿路汽车修理点、加油站、废旧回收点、宾馆、餐饮店、沙场、加水点等占道经营杂乱无序情况予以整治规范。
2.四大改观
①绿化景观提升。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在“四边区域”进一步营造风景林,在其它区域,要做到宜绿则绿、宜透则透。加强山林林相和果园改造,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逐步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和多层次的林相结构,优化美化森林景观。对于主干道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实行改造提升,改变目前绿化树种单一、以灌木为主的状况。
②立面景观改造。统一做好主干道两侧村庄建筑清理,加大力度,全面消灭公路、高铁沿线“赤膊房”。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审批把关,对平面布置、建筑朝向、建筑风格和墙面、屋顶色彩进行控制。加强建筑物附着物的规范化管理,大幅提升“四边”区域环境视觉效果。
③湿地景观修复。加强对江河、水库和山塘等湿地景观的保护和修复,充分利用原有景观要素,注重考虑植物种类的多样性,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对水体岸线及岸边环境改造提升,要做到不砍树、不截弯取直、不破坏自然湿地和植被景观资源,努力维持河道原生生态,通过有计划的退耕还湿,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环境,逐步实现湿地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
④特色景观营造。在景观规划设计中,要注重本地特色的挖掘和塑造。一是要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加强现有文物古迹的保护,注重挖掘人文历史资源,如结合历史事迹和传说,因地制宜地设置一些城市雕塑和小品。二是要突出山水资源优势。生态是我县最大优势,要做好山水文章。努力打造“山清、岸绿、景美”的水乡景观。农村景观设计也要充分利用山水资源,营造田园风光。三是要突出生态农业元素。将农作物种植与居民活动空间相结合,将农业景观植入居民活动场所,营造出生态农业意境的空间场所,凸显生态农业主题。
二、工作职责及实施范围
(一)“路长”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