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安监管〔2017〕12号
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和非煤矿山
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市安监局《衢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金属冶炼和非煤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结合我县行业特点,决定开展金属冶炼和非煤矿山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一、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金属冶炼生产加工和非煤矿山两类企业。
二、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掌握治理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与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多发频发,治理后力争达到“六个100%”: 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100%;4、接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6、从事接害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达到100%。
三、治理内容
按照《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安监管[2015]79号)的评估内容治理。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3月)
各单位要摸清核准辖区两面类企业底数,按照一企一表(附件1)要求,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将辖区内两类企业基本情况(含附件1、附件2)于3月15日前报县安监局职安科。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底)
各单位要对照两类企业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加强排查治理。主要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如企业已投产但未实施建设项目主要卫生“三同时”或近三年内没有做现状评价的需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同时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落实接害劳动者健康监护,规范管理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严格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