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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不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经信培训〔2015〕19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2017年度管理创新试点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企业范围
2017年度管理创新试点重点在全省产业集群、工业大市、工业强县的轻工纺织、机械装备、医药化工、建材冶金、电子信息等10个主要行业中,选择60家左右工业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管理创新试点。
二、申报试点企业条件
申报推荐管理创新试点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连续3年盈利的工业企业。
(二)具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条件,有开展管理创新试点的积极性,已经或准备开展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管理创新活动,有较大管理提升空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