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芹阳办事处2017年度“五水共治”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暨剿灭Ⅲ类水工作,确保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26个行政村;6个社区。
二、考核细则
(一)对26个行政村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剿灭Ⅲ类水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落实、农村清洁工程、生猪整规工作、问题交办的落实与整改等,实行百分制计分考核。
1.剿灭Ⅲ类水落实情况40分。
考核检查并对各行政村境内小微水体进行评分。
(1)池塘、沟渠等Ⅲ类小微水体排查10分。排查不彻底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被县级以上督查发现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2)池塘、沟渠等Ⅲ类小微水体整治提升20分。6月底前完成小微水体整治提升的,得满分;开工未完成的,得10分;未开工的,不得分。
(3)池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污染反弹情况10分。存在反弹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被县级以上督查发现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2.河长制工作落实40分。
考核检查并对各行政村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评分。
(1)河道卫生长效管理情况10分。河道卫生保洁、“四禁”工作等管理到位,无垃圾、漂浮物、地笼、非法采砂等情况,河面干净整洁的,得满分;否则,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