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围绕学院今年的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责任范围
学院办公室是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我院廉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廉政工作计划、组织总体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院长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向院长负责。
三、责任内容
各处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认真组织本处室职工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本部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本处室的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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