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49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三改一拆”及新增违建责任追究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及新增违建责任追究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开改拆[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我镇“三改一拆”及新增违建责任追究通知如下:
一、建立“三改一拆”网格管理体系
成立杨林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无违建”创建管理网格,负责实施“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无违建”动态巡查、新增违建即查即拆等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1.杨林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城生
副组长:叶其丙、林谋峰
成 员:张庆华、叶建法、童红波、余渊、姜锵、
余晓红、周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谋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2.“无违建”创建管理网格组织名单(见附件1)
二、强化“无违建”动态巡查
为加强“无违建”动态巡查以达到“控新治旧”目的,杨林镇将建立镇村两级三支巡查队伍,对全镇域各村开展违章建筑巡查,尽早发现制止新增违建,将违章建筑控制消除在初级阶段,在控制新增违建产生的同时减少因拆违给农户带来的损失。
镇村两级三支巡查队伍如下:
1、镇“无违建”动态巡查中队:由林谋峰带队,镇干部张庆华、余渊、姜锵参与,核查各村“无违建”巡查台账,并对全镇各村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无违建”动态巡查,对发现的新增违建做好记录,并通知所在村的镇村两级“无违建”日常巡查分队,并将新增违建相关情况报至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2、镇级“无违建”日常巡查分队:由各村“无违建”网格副组长带队,各村驻村干部参与,对所在村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无违建”日常巡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对发现新增违建及时制止,做好记录,留取该宗违法建筑的多角度照片,并将新增违建相关情况报至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3、村级“无违建”日常巡查分队:由各村“无违建”网格村负责人带队,村协管员等村小组长参与,对所在村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无违建”日常巡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对发现新增违建及时制止,做好记录,留取该宗违法建筑的多角度照片,并将新增违建相关情况报至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各巡查队伍在每次巡查时,至少确保有两人同时在场。巡查过程中要查看新建房是否办理过建房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是否存在超占地面积、层数、高度等违建行为。每次巡查都必须做好《杨林镇“无违建”创建动态巡查台账》,记录巡查全过程,并对发现的新增违建及时做好事前沟通并制止,并立即联系镇国土所、规划站人员及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工作难度大且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由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研究制定相关拆违方案并实施。
各巡查队伍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好新增违建处理的政策宣传工作,要让村干部及广大党员带头宣传政策,并利用多种方式扩大“无违建”创建及拆违控违政策宣传效果,形成良好控违氛围,营造坚定拆违声势,让群众形成自觉控违、主动拆违意识。
三、建立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村级“无违建”网格化管理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三改一拆”、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及新增违建管控等“无违建”创建工作,实现“控新拆旧”的良好局面,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以村为单位,将2017年度各村“三改一拆”拆违任务完成情况、“无违建”动态巡查、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及新增违建管控等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各村主要负责人、协管员三人开展联合考核。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各项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评定。其中:政策宣传10分、动态巡查及台账30分、新增违建管控25分、拆违任务完成15分、农村居民建房管控20分。另设倒扣分项、附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根据各村2017年度实际工作情况核算入年终考核总分。最终,根据2017年年终考核评分总结果,镇财政将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各村负责人、协管员分别发放相应年终考核奖。
2017年度各村“三改一拆”拆违任务量分配表(见附件2)
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3)
“一票否决”项:因村级管理不严,造成本村范围内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新增或新增单体违法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违建,且无法在一个月内处置到位的,实行“无违建”创建考核“一票否决”,扣除参与考核的村负责人、协管员全部年终考核奖金。
四、强化新增违建管控责任追究
对“无违建”管理网格的副组长、驻村干部及村责任人、协管员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履行村内建设监督职责,提请镇纪委启动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具体如下:
1、若镇村两级“无违建”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定期开展巡查或做好巡查记录的,镇纪委将在镇村干部大会和政府微信工作群、各村微信工作群中进行定期通报批评,并在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上扣除相应分数。
2、若村级网格管理团队对本村农村居民建房管控不严,不根据程序办理建房审批,或不配合完成建房“四到场”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超面积、超层高建房行为发生,镇纪委将在镇村干部大会和政府微信工作群、各村微信工作群中进行定期通报批评,并在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上扣除相应分数。
3、若新增违建被镇“无违建”动态巡查中队发现,或被举报到市、县“12345”热线,而未被镇村两级“无违建”日常巡查发现,镇纪委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上扣除相应分数。
4、若村级网格管理团队未能及时处理并叫停新增违建,导致违建建成的,镇纪委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上扣除相应分数。
5、若村级网格管理团队未能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年度拆违任务量,镇纪委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村级“无违建”创建考核上扣除相应分数。
6、对因管理不严,造成本村范围内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新增或新增单体违法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违建,且无法在一个月内处置到位的,镇纪委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由相关责任人在年终镇村干部总结大会上作出检讨,并扣除相关责任人“无违建”创建全部年终考核奖金。
附件:1.“无违建”创建管理网格组织名单
2.2017年度各村“三改一拆”拆违任务量分配表
3.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表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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