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意见》(浙建综执〔2017〕2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局体制改革、队伍管理、廉洁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起,用1年时间,集中在系统内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激情担当、甘于奉献”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力促我局“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年”、“无违建创建巩固年”和“城镇环境整治深化年”活动向纵深推进,全面塑造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崭新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思想意识。以开展“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优秀基层党委,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基层组织能动性。落实好支部会议制度及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积极性,调动大家“谋事、做事”的能动性,提高大家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四种意识”,鼓励和引导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责任科室:政治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二)落实学习计划。切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和执法办案业务等内容,采取邀请专家和内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注重实战,开展优秀卷宗评比、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队员办案的质量和能力。
责任科室:法制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三)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具体职能职责需要,对本局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修改新的章节,废止与现阶段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的条款;完善“无违建创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治旧控新和即违即拆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建立健全包干单位联动推进机制、城市执法和社区联动巡查机制,为“无违建创建巩固年”活动推进提供有效机制保障。
责任科室:政治处牵头、城管科牵头创建、各中队配合
(四)严明工作纪律。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一是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二是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三是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四是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执法队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行为,杜绝粗暴执法。
责任科室:督查科牵头、各中队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