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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相关个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7〕19号)精神,2017年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以切块的方式下达我县进行分配。现将2017年度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经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委会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发掘、抢救项目,以及对传统工艺技术、工艺流程革新的项目。
(二)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含培训、对外交流、技艺竞赛等),重点用于职业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项目的专业课程培训费补助、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带徒学艺补贴;对获得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给予适当奖励。
(三)重点对根雕工艺美术保护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包括各类传统手工工艺工作室、创作室的创建)给予补助。
(四)2016年7月以后参与省级以上展览会中获得金奖、国家级金奖和银奖的作品或被211、985等重点院校收藏的传统手工工艺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五)近三年来积极参与省、市级工艺美术品博览会、展览会并获得奖项的单位或个人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二、申报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开化县经信科技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通过“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61.130.174.2:9098/LoginAction.do),由经信科技、财政部门统一审核。申请要求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