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72号
关于继续开展遏制竹木行业有限空间作业
重特大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镇内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事故发生,根据开化县安委办《关于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遏制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安委办﹝2017﹞7号)和开化县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遏制竹木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林﹝2017﹞33号)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开展竹木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竹木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二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应急救援常识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及应急救援技能。四是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应急救援的安全设备设施。五是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竹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竹木行业重点是烘房、管道及密闭车间等类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三、整治要求
(一)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企业应当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要进行检测,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