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71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龙山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县委(2013)24号)和《关于做好“河长制”“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的通知》(开生态办(2014)4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杨林镇龙山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提升计划,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杨林镇龙山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2.杨林镇龙山溪“一河一策”治水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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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7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1
杨林镇龙山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龙山溪发源于杨林镇王山,出川南经杨林、桐村、华埠3个乡镇,沿途纳十八跳、东坑坞、蕉坑、霞光、新源、裴源、王畈、严村、大郡、小郡、牛角垄等水,至华埠镇南注入常山港。总长40.27km,其中龙山溪杨林段长度7km,起点为王山水库,终点为桐村交界点,流经杨林镇川南、东坑口、云山桥、霞光、杨林、蕉荷、友好7个行政村。为进一步加大龙山溪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全流域常年保证一类、二类水质,根据《关于做好“河长制”、“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的通知》(开生态办[2014]4号)精神,结合流域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全域基本剿灭劣三类水体”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提水质、美水景,以治水为突破口,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为核心,以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乡村“八个一”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大河小溪治理,重点整治何田溪流域农业污染、生活污染,不断改善沿河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共建生态家园助力三区一园建设夯实基础。
二、污染现状
(一)工业污染
杨林镇境内没有工业,所以不存在工业污染。
(二)生活污染
龙山溪流经杨林镇7个行政村,目前存在极少量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是龙山溪流域的主要污染源;经过2016年的努力,目前村庄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入河现象明显改善,但因少数村民垃圾分类等意识淡薄,仍存在零星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入河的现象。
(三)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
主要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也给龙山溪带来了污染。
三、工作目标
——2月底前全面启动剿灭三类水体工作;
——3月底前全域基本剿灭三类水体,垃圾兑换超市全镇覆盖;
——5月底全流域完成生态景观塘(库)整治提升工程;
——8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
——10月底全域基本完成有机垃圾处理全覆盖;
——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017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龙山溪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确保出境水常年达到一类、二类水标准。
四、工作内容
1、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围网养殖;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
2、完成龙山溪主河道沿岸重点村庄及集镇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和运维工作,2017年度完成提标改造村数3个,受益农户数459家。对具备条件但还未纳入管网的农户(区域),尽快完成截污纳管。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管控、技术资金保障、工程验收、整改移交和运维监管等关键环节。实行全境全年禁渔制度,各村制定禁渔村规民约,将禁渔制度执行到位。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
3、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度新增阳光房1座,新增堆肥机器1台,新增垃圾兑换超市4个,提升4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4、确保2017年3月底前完成清淤水库1个、1440立方米;池塘3口、900立方米;沟渠小溪流6条、22880立方米。抓好巩固提升,基本无新发现三类小微水体。完成清污(淤)泥4万立方米。完成矿尾水治理工程1个,确保川南新村矿尾水治理在整治期限内完成整治。
5、深入抓好山塘水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禁施肥养鱼。2017年美丽牧场提升1个。加强保留猪场污染隐患排查,巩固提升整规成果,排查辖区内的生猪复养情况和保留猪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严防污水跑冒漏滴现象,及时排除污染隐患。确保不发生生猪复养、污染反弹。完成龙山溪流域内所有垃圾河整治;确保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4月)。
按照“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沿河各行政村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内容,集中组织力量特别是社会公众力量,对辖区龙山溪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调查的内容是龙山溪集雨范围内所有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及河道采砂、渔业养殖和垃圾入河等情况。
乡镇应于2017年4月底前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报县生态办,要细化行动目标,提出工作措施,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12月)。
启动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治理方案,认真组织、真抓实干,2017年2月底前全面启动剿灭三类水体工作,3月底前全域基本剿灭三类水体,垃圾兑换超市全镇覆盖,5月底全流域完成生态景观塘(库)整治提升工程,8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10月底全域基本完成有机垃圾处理全覆盖,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7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龙山溪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确保出境水常年达到一类、二类水标准。
1、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以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村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其中河道一天一清理,河岸边无垃圾、堆积物和明显的违章建筑物,河岸两侧树木无附着物,保持河道生态、自然、清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杨林镇
2、开展河道绿化彩化行动
积极抓好河道绿化彩化工作,2017年完成2公里彩化绿化工作任务。余下2公里,计划安排2018年之内逐年实施。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杨林镇
3、开展“大河小溪”大清洗行动
组织各村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采制砂;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结合防汛大检查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杨林镇
4、开展“五禁”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五禁”制度(禁养、禁渔、禁采、禁倒、禁排),全县河道禁止采砂。杨林镇全年禁渔,根据县采砂制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关停拆除相应砂场,全流域禁止垃圾入河,全流域禁止污水直排。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杨林镇
5、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