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经研究,现就开化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平稳、规范”原则,按照“相对就近、自愿报名”的方式招生。具体如下:
1.以幼儿园办园规模确定招生计划,且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报名登记。
2.实行“统一报名,志愿录取;不足全取,超额按出生年月从大到小”。适龄儿童家长可自主到城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申请登记。每所公办幼儿园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没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出生年月从大到小录取,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条件
1.A类:具有开化县城区户籍。具体指具有芹南社区、城北社区、荷花社区、城西社区、岙滩社区、城东社区、国庆村、星群村的户籍。取得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今年的4月30日前。
B类:具有开化县城区住房。具体指第一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户籍但有住房的适龄儿童。须在今年4月3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证或在2017年4月30日前取得经房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
